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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規則


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手球聯會最新頒布者。

比賽時間:全場60分鐘,上下半場各30分鐘。

參賽隊伍分兩組作單循環比賽:(男子)每組首次名進入準決賽,採交叉淘汰制,即A組首名對B組次名,B組首名對A組次名:兩場勝方爭冠軍,負方爭季軍。男子A、B組第三名及第四名進入銀碟賽,銀碟賽3隊採單循環制,A組初賽第三名與第四名的成績帶入計算,不再安排賽事。 (女子) 女子組採用雙循環制決定名次。

計分法:循環賽制勝一場得三分,打和各得一分,負得零分。

循環賽制,如遇兩隊或以上隊伍積分相同之名次判決: 兩隊同分時,以該兩隊對賽時之勝隊排名較先; 三隊或以上隊伍同分時,首先計算有關同分隊伍相互比賽,勝場次數多者名次列前。如勝場次數相同,則計算相關球隊對賽之得失球差額,多者為先。若得失球差額再相同,則計算該組與其他隊伍之比賽成績,計算得失球差額,多者為先。若再相同,則計算總入球數,多者為先。

比賽中如有嚴重犯規被裁判取消資格及作出書面報告,將由大會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處罰。

每次比賽出場人數為16名。